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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304011561380L/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公文时效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达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 成长计划工作推进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16:00  浏览次数:30

政策解读: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达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

成长计划工作推进专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达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工作推进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娜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文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古彦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智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旸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穆  洋    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孔红云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晶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  沐    区财政局副局长

萨日古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俊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副局长

李承泽    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

董泽昊    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惠艳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李  静    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春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婷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屈春虎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苏  敏    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陈  忠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耀东    乌达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雷  丹    矿区供电分公司生产副经理

王海明    乌达区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动辖区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明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形成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服务小微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典型案例,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合力助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其他事项

(一)乌达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工作推进专班为临时工作机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文林同志担任,负责统一协调调度和督促指导乌达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工作目标分解、政策细化、任务推进、统计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专班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工作专班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文件印发后,除专班组长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工作专班自行按照程序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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