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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来源: 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8-27 11:45  浏览次数:46

一、抽查事项编码:30815030401002

二、抽查事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检查

三、检查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6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2】54号文件)

四、抽查方式:现场检查

五、检查内容:门头牌匾、食品外包装等清真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清真食品的商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证经营、证照是否过期,是否办理“清真食品监督卡”等;经营的食品、主辅料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清真饮食与非清真饮食是否存在混合加工、存放等情况;各经营主体法人代表、主厨、采买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民族成份进行核对;区内大型超市的清真食品管理以及是否存在“清真泛化”的现象。

六、上传机关:乌海市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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