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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乌达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二叠纪植被化石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来源: 乌达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9-16 09:44  浏览次数:0

      2024年9月14日,乌达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乌达二叠纪植被化石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乌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天文、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局长赵建江,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杨胜利,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李振阳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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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天文:

近日,“乌达二叠纪植被化石产地”入选第二批国际地科联地质遗产名录,受到了专家学者和部分媒体的关注。乌达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乌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把保护工作挺在前头,积极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及我市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南古所等其他4家单位签订的《“植物庞贝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切实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下一步,乌达区将按照自治区、乌海市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督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政企研合作,进一步落实好属地保护责任,促进古生物化石科学管理利用。

古生物化石是如何被发现的?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局长赵建江:
乌达二叠纪植被化石位于乌海市乌达煤田的6号与7号煤层间,因煤质成分特殊、燃点低,自1961年浅部煤层开始自燃。为有序推进煤田灭火治理工作,乌海能源公司先后于2006年、2018年实施了乌达煤田灭火工程、苏海图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由以往的井工开采转变为露天剥挖,为发现和后续保护古生物化石奠定了基础。南古所专家王军于2003年在乌达煤田6、7号煤层露头煤中发现了瓢叶目化石。2012年至2017年间,南古所先后4次在乌海能源公司黄白茨煤矿井田范围内采集化石。基于苏海图矿区特殊的地质情况和化石的存在形态,经与南古所充分沟通论证,明确了“以异地保护为主,原址保留小面积原始地貌”的总体保护思路,并在苏海图采空区治理项目治理区相对安全区域设立了面积约3万平方米保留区,已设置警戒线和标识牌。
发现古生物化石后如何配合南古所开展保护工作?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局长赵建江: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和国家能源乌海能源公司积极配合中科院南古所查找井田地质资料,为其提供机械设备、人员力量和资金保障,配合中科院南古所进行现场勘察和保护性采集,已在苏海图采空区治理区范围内开展了4200平方米化石资源采集,共收集带走化石标本10000余块,其中成型固定保存化石5块。同时,在苏海图采空区治理项目治理区设立了约3万平方米保留区,已设置警戒线和标识牌,做到了依法合规保护。相关的馆藏、展陈等工作已经开展,采集到的古生物化石已在海勃湾区赏石阁等地进行安全存放,保存单块化石标本74块,同时收集了大约65立方米的散块化石标本,其中10块完整度较高的化石已在海勃湾区煤炭博物馆中展陈。
下一步如何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局长赵建江:
目前,古生物化石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待成果公布后,将科学制定《“植物庞贝城”保护、开发和利用方案》。届时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依法科学加大保护力度。在合作保护方面,区自然资源部门将深入落实《“植物庞贝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履行好属地责任,坚决把保护工作挺在前头。在收藏保护方面,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技术标准,相关部门正在加快建设展览场所,对已异地保护的化石进行登记造册,尽快开展展陈,发挥好化石的文化、科普价值。在打击违法方面,已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盗掘、贩卖古生物化石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将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法治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意识。
国能集团如何落实企业责任配合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李振阳:
乌海能源公司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乌海市和乌达区的相关要求,与乌海市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中科院南古所签订了《“植物庞贝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全力配合和支持南京古生物研究所团队从事古生物勘察工作。同时,公司制定了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和保护专篇,安排专人在治理现场检查监督是否存在化石区域,详细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反馈及时汇报,做到现场发现立即保护。下一步,乌海能源公司将坚持把保护工作挺在前头,一是严格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和保护专篇对古生物化石开展保护工作;二是履行好主体责任,支持古生物化石保护场馆建设和展陈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对化石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配合政府和科研机构加强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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