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6〕5号)精神,请结合文件要求,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及以考代评系列(专业)职称、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1.初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审核上报阶段(5月11日至7月24日)
1.初级职称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1日;
2.中级职称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3.高级职称审核、上报时间为7月24日。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7月24日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相应评委会,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审核时间截止前应修改完善所有个人申报信息,并再次“提交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申报职称评审的,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仅“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
“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需委托自治区评委会评审的,仍需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渠道
(1)高级评委会设在自治区的。仅线上注册申报即可,申报人员个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高级评委会设在我市的。乌达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同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主管部门由单位统一将申报人员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再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
2.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渠道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乌达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由单位统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所有单位均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有主管部门的需汇总提交):《乌海市2026年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X专业)》(附件2)、《XX单位关于申报X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附件3)、《关于XX单位2026年空岗说明》(仅事业单位提供,附件4)。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评审材料以及职称申报推荐意见。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原则,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3.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
4.申报人员材料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已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单位高中级空岗数推荐申报,并同时附本单位岗位数总量及空岗数等信息,须标明高级申报人数,中初级评审申报人数,中初级认定申报人数,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人可登录“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hai.gov.cn/)—便民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查询各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评审费用分别是初级100元、中级150元、副高280元、正高320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上交有关费用。
联系人:王秀英
地点:乌达区党政大楼310室
联系电话:0473-3666221
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移动门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