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对下述医疗机构变更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乌达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3666700
医疗机构名称:马鑫超口腔诊所
拟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杨玲淑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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