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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乌达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乌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7 10:52  浏览次数:7

政府文件:

为便于广大群众准确理解、自觉遵守乌达区烟花爆竹禁放通告相关规定,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现就禁燃烟花爆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生态环境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禁燃烟花爆竹核心目标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优化人居环境,同时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燃放会短时间释放大量 PM₂.₅、PM₁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冬季本地静稳天气多发,污染物扩散条件差,集中燃放极易造成空气质量断崖式下降,诱发重污染天气;燃放产生的高分贝噪声,会干扰居民休息,对老人、病患、婴幼儿等易感人群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守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

二、禁放区域生态环境角度重点解读

(一)核心禁放区域

乌达区巴音赛街道办事处及滨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实行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该片区为乌达区人口集中的主城区,人口密度大,污染物扩散条件有限,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区空气质量、噪声环境影响最为突出,因此实施全时段禁放。

(二)特定场所禁放说明

通告列明10类特殊场所一律禁止燃放,其中生态环境相关重点:

1.自治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500 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客观反映区域空气质量水平,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干扰监测数据真实性,造成监测结果失真,这是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管控要求。

2.山林、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风景名胜区:燃放烟花爆竹除带来空气污染,还易引燃植被,造成植被损毁,破坏生态。

3.医疗机构、养老院、幼儿园等场所:燃放产生的污染物、噪声,极易加重病患、老人、幼儿身体不适,保障特殊群体环境权益。

4.其余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主要从消防安全、公共安全角度设置禁放要求。

(三)重污染天气特殊管控

重污染天气期间,乌达区全部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区域大气本底污染物浓度已经偏高,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此时任何烟花爆竹燃放,都会进一步推高污染浓度,加剧重污染态势。无论是否属于常规禁放区,全区范围内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应急状态下刚性管控要求。

三、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解读

在禁放区域,任何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不存在节假日例外。违规燃放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处罚;触犯环保等法律法规的,各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联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开展联合监管,一方面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全链条监管,另一方面做好空气质量监测,跟踪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影响,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提供监测数据支撑禁放工作落地。

四、大型焰火燃放环保提示

重大庆典确需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对外公示燃放时间地点。生态环境部门将从大气污染防控角度,对焰火燃放的规模、时段提出环保参考意见,尽量避开静稳、不利扩散气象条件,最大限度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冲击。

五、公众参与和文明过节倡议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通告,选择电子烟花、文艺汇演等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发现违规燃放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婚庆、宴席、殡仪等服务经营者要履行告知劝阻义务,发现违规燃放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做好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做好政策科普宣传,共同守护乌达区蓝天宁静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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